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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休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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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休整

我就说我刚才看那把刀怎么那么熟悉,这明明就是离叔的那把金背刀嘛!

看到我,离叔显得激动异常,用力将刀上的血珠甩开,两三步走过来,沉声道:“可让我找到你们了!”我没有说话,眼圈一红,张开手臂上前顺势抱住他,道:“看到你能活着,真好,真的。”

虽然眼前这个男人比我大那么多岁,甚至可以说是我的长辈,但这么多天的相处中,我越来越把他当做一个兄弟,兄弟之间的感情是不用过多修饰的,一个拥抱足矣。

他没有说别的,重重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放开他道:“离叔,这些天,你都怎么过的。”

他挑眉道:“没什么惊险,很轻松地度过。”说罢甩了甩手中的刀,模样很是神气:“我凭一己之力,甩掉了那帮子丧尸,然后这些天就是边找你们边砍丧尸,过的还不错。”我看着他身上脸上沾着的血迹和泥土,怎么也不相信他这几天都是这么简单过来的。

正欲打算再问,离叔一脸孤疑地看着一旁面无表情的白衣,说道:“这位小兄弟是谁呀。”

我撇撇嘴,我他妈也想知道这家伙是谁:“他姓唐。”

“奥,小唐你好。”白衣没有理他,而是转身便走,离叔张大嘴看着他离开,挠着头有点尴尬。看向我问道:“你最近过得怎么样?小烟他们呢?”

“额……”我不知道怎么跟他说,忽然旁边的街道传来一阵刺耳的声音,周围的墙壁被照得发亮,我扭头看到白衣站在街道中央,被一束光束照着,我和离叔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跑出了巷子,一辆眼熟的装甲车停下,从驾驶座上跳下一个人影,声音得意:“嗨!我就知道我的朋友走不远的嘛!”

我眉毛一跳,这才多长时间,他们居然能追到这里,胡涛将一个手机大小的黑色物件抛起来接住,看到我喊道:“我的朋友,多亏我在你的包里放了追踪器,要不我们都不知道怎么找到你,夸赞我吧!哟!离叔你还活着?!”他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惊喜,冲过来准备来个熊抱,被离叔一巴掌推开。

我挑眉,有点想把他暴揍一顿的冲动,然后放下包打开,在里面找到一个矿泉水瓶盖,被交代裹了好几层,隐隐约约能看到里面的微型电子板和电线。这家伙是个变态,没错。

胡涛拉开车门抱出一个箱子,献宝似的一样一样掏出来拿给我和离叔看,先是好大几块蓄电池,以及自动发电机的半成品,有防狼器,有改装过的PPS,有之前在百货楼找到的苹果五代,好几个对讲机,还有一些叫不出名的物件。胡涛滔滔不绝地讲述哪样是从哪里搜到的,而在我看来也只有那几个对讲机有点用处。

林小烟、陆琦琦和王明康也下了车,她俩看到离叔后也很开心地嘘寒问暖,我和王明康对视一眼,别过头,脸色逐渐沉闷下来,我没有看到旁边胡涛微迷的眼中的玩味之意。

旁边的白衣正面无表情的跟刘明说着什么,后者点头称是,我暗中咬牙,现在人也被追上了,如果这个时候离开的话,一定走不了,要不再挑个晚上离开?正这么想着,忽然刘明就走了过来,而那两个士兵把车上剩余的人都叫了出来。

刘明点了一下人数,加上白衣和他一共是三十四个人,他给分成了三队,一队十四个人由他带领,二队十个由王小红和罗京带领,令我意外的是,三队十个人竟然是我跟白衣。温暖、林小烟、离叔和胡涛都在我们这一队,陆琦琦分在一队,刘宇航、王诗凉、王明康则被分在二队。

完了,这下彻底走不了了!我心中哀叹不止,为啥要把这么多人交给我?这也就算了,为啥要跟白衣?他是那种会带领人的人吗?我几乎能想象得到一旦开车他绝对躲得远远的样子,这样分岂不是这十个人都要交给我?好在有离叔还能帮这点忙,他很快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扛着金背刀露着牙冲我挑起嘴角,似乎很满意很欣慰地点点头。

我臭着脸,跟在人群后面上了车,原本五十来个一晚上死了十几个,大家的心情都不太好,那几个女人都缩在墙角,一个个呆滞的样子,让人看了心里难受,离叔在人群中左顾右盼了半天,慢慢低下头,将手放在我的肩上,没有说话,但我懂他的意思。

天已经亮了,依旧是阴天,雪却越下越大,车子在雪地里缓慢地开着,压出了几道辙痕,车厢内,刘明正与我们商讨着去向,那两个士兵在擦昨天缴获的一堆枪支。

刘明似乎对前往郑州已经没有了意见,毕竟随着天气越来越冷,想要找到一个食物充足,又没有危险的地方实在是太难了,郑州的安全区一定要比他们在洛阳建立的安全所要安全得多,说不定我们以后都要在那里生存下去,大家都没有反对。

离叔沉声道:“既然我们要去,有没有考虑过走哪条路线,才能将伤亡降到最低?”他道:“我去过城北,那里的丧尸虽然说不上是人山人海,但数量也是不少的,如果真的走高速的话,必须得经过城北,那么危险性也会高很多。”

温暖道:“我们可以绕过去啊,我是本市人,对这里的路都很熟。”话音未落,便被刘宇航插嘴道:“那你怎么知道那条路的丧尸多呢?尸群是流动性的,昨天安全所的爆炸一定吸引过去不少丧尸,但是别的地方一定也会有。”

“我有个好主意。”王小红摸着下巴,见我们把视线都锁定在他身上,咧嘴笑道:“我们干嘛一定要走高速?据我所知,去郑州安全所的人一定不少,那么高速一定已经被堵住了,一旦被堵住,那随之而来的就是尸群,条条大路通罗马,我们可以走一些偏僻的小路嘛。”

很快我便提出了疑问:“小路?你就不怕走到山西去?!”

王小红看了一眼刘明,挑起眉毛:“老弟,当初我跟我兄弟替许强做事的时候,有一次帮他运货,从这里运到郑州,不知怎么地被警方知道了消息,高速路全堵了,当时我兄弟就找了一条小路,开了好几天才开到那里,虽然绕的弯路多了点,山路多了点,但那里真的有够偏僻,村子都没几个,所以当然不用担心会有那么多的丧尸啦。”

我挑眉,眼中亮光一闪,这个真的可以有!其他人也没什么意见,当下便敲定了目标,由罗京指路,其他人换着开,车子走了大概有一个多小时,才在一家百货楼门口停下了,因为昨天离开安全所太过匆忙,为了多带些人,所以行李以及食物几乎都没有带走,我们要在山里走大概三四天的路,不多带点东西的话也说不过去。

因为怕跟过去的人太多这里没人保护,所以刘明只招呼我、白衣、罗京和王小红还有其他几个男人去搜寻物资,离叔倒很自觉地跟上来,刘明跟他不太熟,不过听我说他有两把刷子也没多说什么,默许了。

百货楼很大很高,意味着里面的危险性也是很大,我们每个人都拿着一把枪和弹夹数只,手枪基本上是五四,还有几把AK47,以防不时之需,不过大多情况下我们还是用冷兵器比较靠谱。

一楼是手机专卖店,里面果然游荡着好几个丧尸,被离叔一会儿就给解决了,清理了一楼的,我们便抬步上了二楼,二楼是的左侧是视频区,右边是服装区,因为货架高,挡了视线,所以要比一楼危险得多。

我们两个人一组,白衣一下子人就没了,估计又是单独行动,我跟离叔朝食品区走去,经过收银台,远远便闻到了一股恶臭,我们两个对视一眼,同时握紧了手中的武器,很默契地背靠背向食品区移动。

柜台只见随处可见血迹,有一具被啃了一半的断腿扔在地上,而断腿的主人则躺在不远处,被咬得几乎已经看不出人形,白森森的骨头上沾满黑红色的血肉,走过去,升腾起一大堆苍蝇,我立马屏住呼吸,太他妈恶心了!

很快,我们便在冷藏柜的旁边发现了一只丧尸,那只丧尸正抱着一具尸体,不断地撕咬着,尸体是一个小女孩,还穿着一条粉红色的裙子,此刻已经血迹,看样子刚死不久,血迹斑斑的小脸上写满了惊骇,两只眼睛瞪着天花板,让我想到了当初死去的小杰,也是这样一幅不瞑目的样子。

旁边有一个木柜,全开着,里面有一只小鞋,而女孩的左脚上光光的,显然之前的她一定是呆在这里面。可能爆发的时候,她正在和妈妈在百货楼购物,母亲慌忙之间将她藏在了柜子里,自己却将丧尸引开,女孩一直躲在这里,渴了饿了就出来找食物和水,她等待妈妈回来,一直到这一天,一只游荡的丧尸找到了她……

我说不出是什么心情,看着她不瞑目的眼睛,心里像是被重重锤了一下似的,如果我们早点来,如果我们提前找到这个女孩,是不是她的命运就不会这样悲惨?

我走过去,抽出唐刀狠狠在丧尸的后背上砍了一刀,黑血溅了出来,而它却根本不去理会,依旧不停地撕咬着前面的食物,“吃!你他妈就知道吃!”我的眼睛有点红,转眼间飞快地砍出数十刀,丧尸的身上血肉模糊,上半身直接掉了下来,头依旧埋在女孩身上,一直到我的手被离叔抓住,我才有点冷静下来。

“抱歉。”我轻声道,然后无力地跪倒在地,离叔叹了一口气,挥刀结果了那只丧尸,随后抬脚去拿袋子。因为这里是最后一个角落,其他地方的丧尸已经被我们之前解决掉,接下来要做的只有装东西了。

我晃了晃脑袋,告诉自己别想那么多,站起身伸手向旁边的方面便,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也许再过十天二十天,我对这些事情也就慢慢习惯了。

刚抬脚,我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尖细的类似于猫的呜咽声,诧异地扭过头,看到地上的那个小女孩,居然慢慢地颤抖几下,随后手臂也晃动着向我伸过来。

我抿上唇,女孩下半身被尸体压着动不了,两只手不断地扑腾,却不知道只要自己撑着地面,就能爬起来,这便是丧尸的悲哀,没有意识,没有智商,永远都是一群只知道吃的行尸走肉。

解决了那个变成了丧尸地女孩,我和离叔把柜台上的压缩粮食以及成箱的矿泉水装了好多,这个时候王小红的作用就特别明显,拎着几箱子水也不显疲惫,真是住家旅行之必备扛米汉。那边的刘明他们也拿了很多的衣服和蜡烛打火机等必要物资,看到白衣两手空空的样子,我才后知后觉地明白刘明带他来,原来只是为了清理丧尸的,真是好钢用在刀刃上。

整理好东西,我们一行人便驾车开向王小红所说的小路,看着路边的风景不断向后倒去,我的目光有点迷离,右手抚在胸口,感受到里面跳动着的心脏,那里在隐隐作痛。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在这个城市里,我失去的两个朋友。

兄弟,我会好好活着,连同你们的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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