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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 绝代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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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 绝代佳人

人声鼎沸,上海各界头面人物已经齐集在爱俪园冬桂轩中,隆重集会欢迎孙中山先生的道来。

哈同不愧为犹太“炒房团”中最耀眼的一颗明星,并被人称为“远东首富”,声望果然超过了老东家沙逊。哈同的手笔也果然不同凡响,虽然时间上很仓促,但是在午饭时间,还是将一个贵族宴会应该准备的一切全部准备停当了。

冬桂轩是一个有乐队楼厢的富丽大厅,属于爱好音乐上海滩外国社区社团组建当时有名的市铜管乐队。这样隆重的集会,自然少不了舞曲这个社交必备的节目。

哈同热情的接待孙中山几位革命巨人,他的太太罗迦陵接待前来参加集会的华人洋人的阔太太大小姐们。

罗迦陵女士穿着华丽的深咖啡色的丝绒长衫,戴一条精美的钻石头饰,她袒露着开始衰老可是依旧丰腴白皙的肩膀和波涛汹涌的东西半球,像是维多利亚时代走出的英国贵妇。

上海滩贵人们的穿戴让李大帅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单单那些豪门阔太太大小姐身上随便一件珠宝首饰,就耀花了他钛合金眼。

李大帅突然瞪直了贼眉鼠眼,他看到在罗迦陵身后面有一位绝代佳人。

她一头淡金色的长发高高挽起,两弯黛眉细柔中透着刚硬,挺俏的鼻子和小嘴都是无可挑剔的完美,眼眸中深邃的蓝色尽显她高贵的血统。她颈间戴着一串珍珠项链。浑圆的珍珠、柔和的光泽与她象牙白色的肌肤是如此的和谐。除了珍珠项链之外,她并没有配带任何珠宝。她不需要这些饰品为装点自己,她的美丽和高贵气质已经是完美,不需要任何的装点了,因为她就是水仙儿说的那位流亡中国的印度公主。

不光是李想,大家都望着她。或如一脸猪哥的李想这样大胆火热,或如伪君子的汪精卫那样含蓄矜持,或如自重身份的孙中山那样偷偷摸摸,欣赏她。她举手投足之间,那一袭白衣之下,隐隐显出的曲线,天使的脸蛋,魔鬼的身材,是男人都会喜欢,每个看到的男人只觉得口中发干,身边却又找不到水。

不光男人欣赏她,女人也欣赏她,带着浓浓的嫉妒欣赏她,显然她盖过了所有人,不能不欣赏她。

她的目光也在人群中好奇的流转,正迎上了李大帅的目光,两人互相打量,李大帅淡淡一笑,向印度混血美女致了一礼。

她眼神一亮,好像认出对面这个年轻的将军,优雅地微一低头,还了一礼。她冰雪一样的修长脖颈下,一袭白衣掩盖不住这个最细微的动作间也能隐隐透出的波动。这个并不丰满的身影显出一种威仪万千的气概,偏偏隐含勾魂夺魄的魅惑。

“看什么呢?流口水了。”阴魂不散的宋大小姐无声无息的出现在李大帅身旁,秀目一扫到对面的异国美女,立刻明白过了。她黑色的眼眸中精光一现,柔柔地对着李大帅说道:“她是哈同夫妇收养的孤儿,哈同夫妇收养了很多孤儿,男的姓哈同,女的姓罗。她叫罗迦蓝。她的名声在上海滩上流社会可是响亮的很啊。阿拉看侬很喜欢?”宋大小姐的声音甜得发腻。

不知为什么,无论宋大小姐表现的如何千娇百媚,李大帅对他都是避之不急,眉头微皱道:“大小姐,你现在才知道吗?我不是传奇英雄,就是个混吃好色的俗人而已……”

宋大小姐没有理会李大帅的拼命自贬,自顾自地问道:“听说她是某个印度国王的私生女,老子死于政变,她很小就被人贩子四处辗转,最后到了中国被哈同夫妇收养。”

“还真是个印度公主……”

宋大小姐一双妙目盯着李大帅,突然格格地娇笑起来。她伸手抓住了李大帅的手,就像先前握着孙中山先生一样,轻轻在他的手背上抚摸着。宋大小姐的小手滑腻冰凉,如一股牛奶在肌肤上缓缓流过,让李大帅受用之极。可是这销魂滋味再舍不得,李大帅也必须得舍。这个女人可不是好招惹的。

“你好像非常怕我?”宋大小姐小声地娇笑道。

李大帅不动声色的挣扎了一下,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不敢把动静闹大,所以没能挣脱宋大小姐的魔爪,不禁苦笑一声道:“您别耍我了,您不必和我玩暧昧,因为我知道您喜欢的可不是我。快松手吧,FirstLady!”

李大帅的最后一句英语咬字特别清晰,用的还是这个时代最土的纽约腔。宋大小姐闻言脸色瞬息万变……这是她心底的一个秘密,永远不会对人说的秘密。

十九岁时,她完成了学业,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了。回国前夕,梅肯城的《电讯报》再次把她推上了焦点人物的地位,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未来中国的改革者》的文章:“宋霭龄小姐以优异的成绩学完了她在威斯里安学院的全部课程,昨日取得了毕业证书。她在美国学得的知识和吸收的民主思想,必将在回国后引起一场闻所未闻的伟大变革!飘扬了三百年的龙旗将被她和她的同志扯下。年轻貌美的宋小姐将成革命后中国的总统夫人。领袖的妻子是支持宝座的真正力量!由于她的英明睿智,中国已大步迈进!”她当时看到报道时红了脸,激动的同学却呼喊着:“第一夫人驾到!”尽管她知道信口开河是这些报纸的一贯作风,然而,仍不自觉地为“总统夫人”这个称呼心动,这个大胆的预测有朝一日会不会成真呢?今天在码头一见到孙中山先生,她就明白第一夫人的机遇已经摆在她的面前。只是这些她心底的秘密心思,这个年少轻浮狂浪的李大帅又是怎么知道的?

心计深如海的宋大小姐立刻平静下来,轻笑两声,松开了李大帅的手,说道:“像梅肯城的《电讯报》那样信口开河就是他们的一贯作风,你也相信?还是说说你吧,你是不是和那小狐狸精早有一腿?”

李大帅听到后面一句,大吃一惊,问道:“哪个小狐狸精?”

“还能是哪个?刚刚和你眉目传情的罗迦蓝!”

“我还是第一听说她的名字,第二次见到她。”

宋大小姐笑道:“咯,她过来了。说你们如果没有一腿,谁相信?”

李大帅大惊,一看,果然罗迦蓝大大方方的穿过整个大厅,劲直向李大帅走来。李大帅大惊之后大喜,连忙甩下宋大小姐迎上去,她微微一笑,答谢李大帅的机灵。

罗迦蓝的脸充满了古典的美丽。她白衣胜雪,轻束修长而清瘦的腰身永远笔直傲立,要不是她微微翘起的嘴角,迷人的明亮的弯弯的蓝色眼睛,以及她那可爱的年轻的美丽的天使脸庞,有那么一抹永恒的亲切愉快的微笑,李大帅便不敢接近这个优雅高贵的公主了。

他微微俯身一礼,微笑着道:“是该称呼您为公主还是罗迦蓝小姐?”

罗迦蓝优雅地向李大帅还了一礼,然后深深地注视着李大帅,浅浅一笑道:“叫我迦蓝好了。前天晚上在礼查饭店见过李大帅一面,却到今天才算认识。”

李大帅朗笑一声,道:“迦蓝!你的名字这让我想去北魏百年三大奇书之一,北魏人杨炫之所撰的《洛阳迦蓝记》。”

其实李大帅想起的是周杰伦歌曲《烟花易冷》,歌词还有个名字叫做《迦蓝雨》。方文山也解释此首《烟花易冷》其歌词故事背后之典故出处源于《洛阳伽蓝记》。李大帅对于“伽蓝”一词的了解就源于此,但这是不可能说出来的理由。

“我母亲信佛。您不知道?”面前是那张千娇百媚的脸,编贝般的雪白牙齿正轻轻咬着下唇,一双亮如晨星的大眼睛似笑非笑地盯着他。

这时候突然“叮当”一声脆响,只见哈同按了按手边的银铃,大厅里立刻安静了。

“女士们先生们!今天,我荣幸地邀请到了中国革命第一人,刚刚从海外归来的中国当之无愧的革命领袖――孙逸仙博士来参加我们的集会。”哈同矜持的朝孙中山先生微笑着点了点头:“他不仅是中国人的骄傲,更是世界民族革命学习的榜样。”

掌声立刻响了起来。

宋大小姐尤其鼓掌鼓的带劲。

“为了孙博士干杯。”哈同举起了手中的水晶杯,里面是红滟滟的酒汁。

除了那个和尚乌目山僧是饮用清水之外,其他的人一起举起了手中的酒杯,浅缀了一口。

孙中山先生接受邀请,上台说了两句。可能是没有做什么准备,演讲并不如何精彩。

宋大小姐在台下带头鼓掌,望着这个自己暗暗倾慕十几年的男人感慨万千。当她收回思绪时,孙中山已经走过去同宋查理夫妇聊着天。

孙中山忽然向宋嘉树说道:“这一回来,必然事务繁冗,能否为我推荐一位能干的秘书,尤其要精通英文。”

宋嘉树略一思索,说道:“现在就有一位……”他用手一指女儿说道:“她已经给我作了两年秘书了,我相信她能干好。”

虽然孙中山刚刚和宋大小姐见面,但已经从几个细节认识到她确是思维敏捷,善于观察思考,又细心又泼辣,关键是对他非常又体贴善解人意。孙中山非常喜欢宋大小姐。他满意地一挥手:“那……那就挖你墙脚啦!”

宋大小姐听到他们的谈话,马上站到孙中山面前:“先生……”称呼立刻由叔叔变成先生,“……我现在听您吩咐!”

“霭龄是聪明敏捷,只是自小被我们惯坏了,自幼气盛,太过有主张。你瞧她十五岁那年就敢在记者们众目睽睽之下向罗斯福总统抗议美国排华政策,日后还不知道会怎样,希望逸仙你休与她年轻姑娘一般见识。”宋夫人无比宠腻的看着大女儿说。

孙中山笑了,道:“夫人怎么这么说,霭龄替嘉树传过来的情报及书信全都准确清楚,她一定会是位最好的秘书。”

看到父亲与孙中山碰杯,宋大小姐的唇角渐渐露出一抹难以察觉的笑。盟友知己再密切,关系又怎及得做一家人牢靠呢。她心中野心,比那个狡猾的李大帅猜测的还要大,她不止要做第一夫人,她还要宋家,做民国第一家族。

气氛愉悦,人们的脸上是掩不住的喜色,只有角落里一个身着军装的男人似乎在这欢庆之外。李大帅把这一切收在眼里,一脸的玩世不恭,略带股痞气,看似人畜无害的样子却又仿佛有种教人不可小觑的力量。他轻轻摇着杯子,将目光投注在晃动的酒里,然后咕嘟一口就抽完了杯子里的红酒,还非常恶心的打了个饱嗝。

宋大小姐这点心思,怎么可能满的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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